狼王合欢篇(1550珠 (第2/2页)
放线菌的屁哦,嘿嘿嘿~” 伊比利斯:“……” 她被小孩子无语的表情逗笑了,摆手安抚道,“好了好了,不逗你了,你喜欢吃什么呢?这里的年糕很好吃诶,就是贵贵的。” 伊比利斯:“人。” “嗯?”她没跟上他的思维,“什么?” “我喜欢吃人。”伊比利斯抬起眼眸,很真诚地与她对视。 她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,“你是不是还想说自己是大灰狼?是怪兽?哈哈哈哈好巧,我也很喜欢做反派。” 穿着玩偶服的工作人员自他们身边走过,在这座童话小镇里,一切荒诞的言论似乎都可以被裹上一层糖浆。 伊比利斯笑了笑,“你呢?请问你喜欢吃什么?” 这小朋友说话都好礼貌诶,她思索:“我喜欢冰淇淋,披萨汉堡牛排,韩餐,意大利面,墨西哥的塔可,西班牙的海鲜烩饭,东北菜川菜闽南菜,台湾的小吃,酸酸甜甜的果汁饮料,除了太甜的和苦的,我都很喜欢。” 女孩露出个明媚的笑来,似乎真的想到了很多很多的美食。 他也随着勾了勾嘴角,“你很喜欢这里?你好像有很多朋友?” “是吧,哈哈哈哈。”她好爱笑,眉眼舒展着,眼底是亮晶晶的神采,一笑便露出嘴角的小梨涡,“我朋友去动感机车了,我不敢坐那个太快了,所以我们分头行动啦。” 他们走进排队的通道,古墓一般的地界,蜿蜒不知尽头的人群。 沈佳仪踮起脚尖左看右看,也看不见人群的缝隙,“要不我跟大家说一下,你mama在前面,让你先过去?” 伊比利斯甚至有点感谢今天这么多人,他只想待在她身边,也因此有了借口,“我可以排队。” “啊?”她又是垫脚望了望,“可是排队要好久呢,要七十分钟,呜呜。” 小朋友抬眸,黑色的眼底隐有期盼。 她一对上小孩子那种眼神,便拒绝不了,嘴角一抽,应了下来,“好嘛好嘛,咱们是有礼貌的乖孩子,那我联系一下你的妈咪,还得跟我朋友也讲一下哦。” 于是她又开始打电话发消息。 伊比利斯嘴角扬起一抹几不可查的笑来。 沈佳仪扶着栏杆,硬生生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。 她脚都快软了,只能靠跟身边的小孩聊天解闷。 这小孩看起来也就七八岁,可偏生老气横秋的,莫名其妙好似比她一个大人还要成熟稳重。 她觉得新奇,也乐意跟他聊聊。 也不知是她哪一嘴提到了人脑,小孩哥竟然对人脑的形状十分熟悉,乱七八糟的新奇知识堆砌起来,竟然让她觉得十分深奥。 这好像是大量的解剖学知识。 她并不是很懂,只随口提了句切断左右脑的神经联系,之前用作治疗癫痫,但后来发现了会造成视觉与左右肢体的紊乱。 她明显感觉到,小孩哥的眼睛噌的亮了。 这种聊天的感觉她很熟悉,或许可以说是非常熟悉。 之前的三年,也有一朵小合欢,总是落在她肩头,谈些渊博新奇的话题。 她略微晃神,想起那种若即若离,又好似任人随叫随到的友情,眼睫间不觉染上些许落寞。 伊比利斯盯着她的脸颊。 室内太昏暗,人声嘈杂,人类的眼睛看不清昏暗中的事物。 可是他却能够敏锐的捕捉到她低落的情绪。 伊比利斯是只何其聪明的狼,火光电石之间的联想,已然叫他明白,她是在为曾经的小合欢伤心。 谈起这个世界,她的笑容那么多,明媚到快要抢去太阳的光芒,可只是稍稍联想自己,就会让她觉得落寞吗? 有些时候,身在局中的人,并不能看透,伊比利斯本可以问清楚缘由,但那或许会毁掉这一个美好的傍晚。 这是个过分发达的时代,他衡量过,她的物质生活,甚至要比他那个年代的所有国王还要好。 或许只有这蜿蜒长廊之中,不够明亮的灯光,会成为困扰她的唯一琐事。 伊比利斯在来之前,做了一盏灯作为礼物,是用鲛人的油制成的不灭之灯,通体琉璃金石的结构,华贵非常,且小巧便携。